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箬桑发布时间:2022-11-07浏览次数:940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报工作拟于近期启动,我校为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成员院校,现将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欢迎校内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申报筹备工作。

一、项目宗旨

项目以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平台为依托,鼓励中国和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开展教育合作项目。通过互学互鉴,合作共赢,在高等教育的不同领域开展合作与交流,尤其在科研合作、学术交流、课程开发、联合实验室等方面加强合作。

二、项目说明

1.合作范围

本项目只受理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间的联合教育项目(中东欧国家包括阿尔巴尼亚、波黑、保加利亚、克罗地亚、捷克、匈牙利、北马其顿、黑山、波兰、罗马尼亚、塞尔维亚、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希腊)。

2.合作形式

中国高校与中东欧国家高校合作形式包括且不限于:科研合作、学术交流(高端论坛、学术会议等)、课程开发(网课、慕课)、联合实验室、人才联合培养等。

3.资助情况

2022年度资助项目数为20个左右,每个项目资助资金视项目不同分为3-10万元不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支付项目组织实施中与合作直接相关的各项费用,于2022年度一次性拨付。

4.资助领域

2022年度重点支持中欧高校医学医药、智慧农业、生物技术、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先进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数字经济、生命科学、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治理、交通物流、海洋经济、国际传播、文化遗产等领域开展研究合作。

5. 项目执行期

项目执行期为2年(2022年12月-2024年11月),申请人根据项目管理办法,在项目执行期到期提交结题报告。

三、申报条件

1.中欧双方高校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项目申请应遵循强强合作和优势互补原则。

2.中国高校为主要申请方,需联合1所或多所中东欧方高校进行合作,合作必须获得欧方高校的书面承诺。

备注:书面承诺是与境外合作单位签订的合作协议(校/院级合作协议均可),内容应包括且不限于:合作交流领域、形式、计划、费用分担以及知识产权约定等内容,如协议中未明确项目内容,请另附合作院校书面证明。

四、限项规定

1不得将已出版,且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作为本项目课题进行申报。

2不得将已立项的其他课题在本项目中重复申报。

五、申报程序

1.因每校限报两个课题,如我校有2个以上拟申报项目,国际处将组织专家进行校内评审。各申报项目负责人请2022年11月17日前填写好附件2“项目申请书”,并将申请书、合作协议等材料发送至国际处张苏婉处,邮箱:swzhang@cpu.edu.cn。通过校内评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于11月21日前登录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会官方网站http://ccheic.xjtu.edu.cn/通知公告页面或直接登录https://zo.weimeitc.cn/zdo完成线上项目申报。

2. 线上申报完成后,将申请书下载,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邮寄一份原件至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60号逸夫会议中心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肖老师收,邮编100031,电话010- 660900698080)。

项目咨询:国际处张苏婉qq账号:568351569 邮箱:swzhang@cpu.edu.cn

       附件1 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2 中国—中东欧国家高校联合教育项目申请书.doc

附件3【线上填报说明】2022年度中国—中东欧国家⾼校联合教育项⽬申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