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学校国际化发展战略,切实提升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国际教育学院服务效能,进一步畅通师生诉求渠道,优化出国(境)事务办理流程,现就投诉即办事项受理范围公告如下:
一、国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1. 受理范围:国(境)外来访接待事宜、教师因公出国(境)事务、国际交流合作师生项目、学生出国(境)项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人社部科技部外专项目、长短期外籍专家教师服务、国际会议申报、学生出国(境)奖学金管理以及海外校友会、港澳台相关事务等。
2. 受理渠道
电话:罗兰兰 025-83271576
邮箱:1620234748@cpu.edu.cn
二、国际教育学院
1.受理范围:外国留学生招生录取事务、留学生学籍与日常教育管理、留学生奖助学金评审与发放、留学生签证与居留许可事务、来华留学合作办学项目、短期交流项目、汉语语言培训项目、留学生跨文化适应支持,以及其他涉及留学生学习、生活与管理的相关事务。
2.受理渠道
电话:张晨025-86185423
邮箱:1620184520@c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