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经过选拔、材料审查和校内评审,我校同意推荐以下同学和老师参加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人选 | 学号/工号 | 学院 | 留学身份 |
1 | 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 | 王嘉霖 | 3023024180 | 中药学院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2 | 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 | 陈琪 | 3022024331 | 中药学院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3 | 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 | 张朝凤 | 1020020938 | 中药学院 | 访问学者 |
特此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联系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327151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