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执行和管理办法,经过选拔、材料审查和校内评审,我校同意推荐以下同学和老师参加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推荐人选  | 学号/工号  | 学院  | 留学身份  | 
1  | 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  | 王嘉霖  | 3023024180  | 中药学院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2  | 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  | 陈琪  | 3022024331  | 中药学院  |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  | 
3  | 中日天然药物健康品研究联合实验室培养项目  | 张朝凤  | 1020020938  | 中药学院  | 访问学者  | 
特此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8月31日前联系国际交流合作处。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3271516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年8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