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第二批)的通知

发布者:王箬桑发布时间:2023-08-24浏览次数:1581


各部门、有关单位:

   为做好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推送工作,培养和储备一批具有国际组织工作经历和研究能力的教师队伍,加强高校国际组织课程和教材建设,提升国际组织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拓宽我国高校与国际组织的合作,国家留学基金委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立并实施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我校为试点高校,现发布2023年项目申请通知如下:


一、选派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重点资助教师赴政府间国际组织和具有重要影响力的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含学术类国际组织)短期工作,同时可资助教师赴国外的国际组织研究机构或在国际组织人才培养方面具有优势的国外高校开展国际组织相关研究。

2、选派类别为访问专家,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为3-12个月。留学期限根据外方邀请信中列明的留学(工作)时间确定。个人申报的资助期限应不超过留学期限,一般与留学期限一致。具体留学期限及资助期限在录取时确定,以录取文件为准。

留学结束前如获同一岗位(留学单位)延期,可向国家留学基金委申请延长资助一次,延期后总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同一人员如多次申请本项目,累计资助期限一般不超过24个月。

3、资助内容:资助内容为一次往返国际旅费、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奖学金包括伙食费、住宿费、交通费、电话费、医疗保险费、交际费、一次性安置费、签证延长费、零用费等。奖学金资助标准为1800欧元/.月、2400美元/.月或2500瑞士法朗/.月,以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确定应享受的资助标准(如留学目的国发放币种为其他币种,按美元标准发放)。艰苦地区补贴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补贴标准》执行。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1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申请时应为所在高校从事国际组织相关课程教学、开展国际组织相关课题研究或从事国际组织相关工作的在职教师。

3、申请时已获得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机构)的正式邀请信(邀请信要求见附件1)。

4、外语水平应达到相关要求。

申请条件、选拔办法、派出及管理详情请查阅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526(附件2)。


三、申报流程

1. 请申请人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要求准备申请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1),910前将一套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swzhang@cpu.edu.cn,国际处进行材料初审。

2. 请通过国际处材料初审的申请人于910日至930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进行网上申报,并将一套完整的纸质材料提交至国际处(玄武门校区学术交流中心403)留存。

3. 国际处于1013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并通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人的电子材料。

4. 录取结果于202311月公布。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苏婉,83271516swzhang@cpu.edu.cn


附件1-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docx

附件2-2023年高校国际组织师资出国留学项目选派办法.docx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23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