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药学合作联盟在宁成立

发布者:张晨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44

5月17日下午,“一带一路”药学合作联盟成立大会在宁成功举办。会上,由我校发起并成立“一带一路”药学合作联盟(Belt and Road Pharmacy Cooperation Alliance)。副校长孔令义、国际教育学院院长徐明等领导出席会议。

会上,我校国际教育学院徐明院长介绍了“一带一路”药学联盟(以下简称联盟)成立情况。他强调,这是由众多在医药健康领域拥有共同愿景与战略目标的高校、社会团体、研究机构和医药企业,自愿组成的国际性、专业性、非营利性的联盟。联盟以开放共享、互学互鉴、创新发展、合作共赢为宗旨,致力于建设一个多方共赢、可持续发展的平台。联盟旨在通过多方支持和合作,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机制,拓展药学领域的多层次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注入了新的活力。首批联盟成员为来自中国、俄罗斯、马来西亚、蒙古、巴西等全球32个国家的62所高校、药企及科研机构。首届主席单位为牵头发起联盟的中国药科大学,首任主席为中国药科大学校长郝海平教授。

副校长孔令义代表联盟主席单位发表讲话。他指出,打造“健康丝绸之路”这一愿景的核心是确保全球大家庭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能享有良好的公共卫生环境和医疗服务,每个人都能体验到健康生活带来的幸福与快乐。面对全球公共卫生的挑战,我们必须加强双边和多边合作,集中力量和优势资源。他表示,“一带一路”药学合作联盟将成为深化药学国际交流合作,推动产教融合发展的新平台。未来,联盟将推动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开展联盟专项的师生交流项目,推动多边联合科研项目,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加强产学研用融合发展等。他希望联盟成员团结一致,携手共进,为“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和地区药学教育科研与创新发展贡献力量。

会上,北京中医药大学药学院副院长李军、尼泊尔特里布文大学孔子学院院长Balmukunda Regmi、上海蓝想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总裁吴海林、巴西药企Lychnoflora总经理Thais Guaratini分别代表联盟内地成员单位、联盟中国企业成员单位、联盟国外企业成员单位讲话。

大会闭幕式上,正式发布了《一带一路药学合作南京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共识》指出,药学院校、医药企业以及医疗机构是“一带一路”药学合作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力量。我们应当秉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相互成就的初心,携手推动药物的创新和进步,促进“一带一路”医药产业发展,助力全球医药健康事业可持续发展。


 “一带一路”药学合作联盟项目签约仪式

《“一带一路”药学合作南京共识》发布

大会现场

(供稿单位:国际教育学院,多靶标天然药物全国重点实验室,撰稿人:张晨,摄影:朱昊翔,审稿人:郑诗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