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管理规定

发布者:刘琪发布时间:2020-05-14浏览次数:819


为进一步规范外国留学生校外住宿申请,做好校外住宿信息登记和维护,提升留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留学生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须为二年级及以上学历生;

(二)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尊重本地习俗;

(三)按规定缴清下一学年学费并购买保险;

(四)在过去两学期中累计考勤不低于90%

(五)无考试不及格或缺考情况;

(六)无签证过期记录。

第二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留学生须办理校外住宿:

(一)因未能正常毕业而延长学习期限的;

(二)硕士或博士生经批准携带家属来华的;

(三)违反校内住宿管理规定两次及以上、被勒令退宿的;

(四)其他特殊情况必须在校外住宿的。

第三条 除第二条所述情况外,原则上各类奖学金留学生均不得申请校外住宿。

第四条 国际教育学院于每年61日至30日期间受理校外住宿申请。申请校外住宿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校外住宿期满之前,如需继续校外住宿,留学生需重新办理校外住宿申请。如需搬回校内住宿,须在每年61日至30日期间提交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 留学生办理退宿时,应结清校内住宿费;已缴纳本学年住宿费的留学生,其未产生的住宿费按《中国药科大学外国留学生缴费管理规定》相关标准退费。

第六条 申请校外住宿的流程

(一)提交《校外住宿申请表》及家长或担保人同意函(限本科生),由国际教育学院审核;

(二)获批后学生可寻找房源,签订正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不少于一学年;

(三)提交学生本人护照名下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房屋出租方(必须是中国公民)身份证复印件,由国际教育学院审核;

(四)审核通过后,学生办理退宿手续,同时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变更手续。

第七条 申请回校住宿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提交《校内住宿申请表》;

(二)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学生签订入住协议、按要求完成住宿费缴费,并凭《入住介绍信》办理入住手续;

(三)学生在收到《入住介绍信》24小时内须办理入住手续,逾期申请失效。

第八条 留学生校外住宿时须遵纪守法,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确保个人人身及财产安全。学生须对因房屋租赁或校外住宿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法律纠纷、安全事故等自行负责。

第九条 校外住宿的留学生应自觉遵守以下规定:

    (一)必须按要求参加学校各项教学及集体活动;

    (二)运用合理、合法、正当手段维护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在与他人产生纠纷时,冷静处理,及时联系辅导员,必要时寻求国际教育学院或公安机关的帮助;

    (三)在手机号码及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时,及时向国际教育学院报备更新;

    (四)在校外住宿地点发生变更时,需重新完成校外住宿申请流程;

    (五)留学生到其他城市实习、旅游、访问亲友,居住于非涉外酒店及民宅的,应及时向当地公安出入境部门登记临时居住信息;

    (六)自觉维护留学生群体和学校的声誉。

第十条 因留学生本人过错造成严重后果的,学院有权取消其校外住宿资格,并根据情节轻重做出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国际教育学院做好安全教育及提醒,密切关注校外住宿的留学生,定期沟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

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际教育学院

2020年5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