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度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次人才培养项目” 申报工作通知现启动校内申报程序,具体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该项目旨在支持国内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拉丁美洲及加勒比地区、太平洋岛国知名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开展长期、稳定的科研合作与人员交流。
二、申报条件
申报项目应聚焦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体现申报单位学科优势与特色,能够对相关领域的国际化发展起到推动示范作用的项目。
申报范围面向理、工、农、医及上述学科的交叉领域;我校每年可申报1项,资助额度约人民币10-15万元。
国外合作机构应为世界一流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或在双方合作领域具有较强优势的单位。申报时中外合作各方原则上应签有尚在有效期内且与项目直接相关的合作协议。
三、申报程序
请有意申报项目的老师于2022年9月12日前将分管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的《项目申请书》、合作协议(中/外文)及其他支撑材料胶装后,一式4份交给国际交流合作处(玄武门校区留学生楼)202室王老师,并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发送至1620224706@cpu.edu.cn
如申报项目大于1项, 国际处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并择优推荐。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于2023年2月底前将获批项目立项通知发至有关单位。
四、项目管理与经费使用
项目执行期:2年
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专家咨询费、间接经费(具体经费使用事项详参附件1)。
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合作处 王箬桑老师83271516 1620224706@cpu.edu.cn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美大事务部 张倬铭 010-66093558 kyhz@csc.edu.cn
附件1. 《促进与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及拉美地区科研合作与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实施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72
附件2. 项目申请书